各教学业务单位:
为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,保障良好教学秩序,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,确保教学质量稳步提升,根据教学督导工作安排,学校定于在11月5日至11月19日开展期中教学督导。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:
一、督导检查内容
(一)常规检查内容
1.教学执行情况
检查教学运行管理过程中人才培养方案、教学大纲、教学进度的执行情况;教师到岗授课情况,是否存在未经批准或超过规定次数的串调代课,教师迟到、早退,不按楼层规定时间上、下课等情况;落实兼课教师全员上课情况等。
2.课堂教学情况
深入课堂了解课堂教学情况,检查教师落实课堂教学管控要点情况,包括精心设置课堂教学内容,采用能提升学生学习兴趣的授课方式,设计灵活的互动环节,营造良好的课堂氛围;有效管控课堂和课堂效果等;课程思政建设情况,是否实现知识传授与价值引领相统一;教师辅导答疑、作业布置批改等。
3.实践教学情况
检查实验实训教学的运行情况;实验实训教学组织、分组、报告批阅等方面内容;实践教学档案,包括实践课程设计、实训报告完成情况、教师平时考核记载材料等。
4.学生学习情况
检查学生遵守课堂纪律与学习状态,检查学生出勤、迟到、早退和随意出入课堂情况;除课堂要求外使用手机等电子产品的管控情况;了解学生学习诉求,针对学业困难学生采取的帮扶措施等。
(二)特色检查项目
各教学业务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,安排特色检查项目,包括但不限于专业专业建设、课程建设、理论教学改革工作、实践教学模式改革、新进教师培养等,做好自查与总结。
二、检查方式
各教学业务单位自查为主,学校抽查为辅。
三、工作要求
1.高度重视,加强领导
各教学业务单位应高度重视期中教学检查工作,成立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小组,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,制定切实可行的期中教学检查方案,认真开展自检自查工作。
2. 全员参与,全面检查
各教学业务单位严格执行学校听课制度,深入教学一线听课、评课,客观准确评价教学质量。
3.认真总结,持续改进
各教学业务单位要充分发挥和调动广大教师、学生和教学管理人员的主动性和积极性,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,针对期中教学检查情况进行深入分析,找准薄弱环节,及时总结反馈,高度重视整改,推动持续改进,形成质量监控闭环。
各教学业务单位在全面督导的基础上,撰写期中教学督导总结,对督导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改进措施,于11月19日之前将纸质材料交质量管理处,盖章扫描版发送至495108207@qq.com。
质量管理处
2025年11月5日